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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2013-201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0浏览量:

教务字[2014]39号

各教学院(部):

根据2013-2014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及课程表,我处对本学期各班级各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进行了初步安排,制定了《江西中医药大学2013-201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请各教学院(部)组织学科组认真查阅本《计划表》,如有意见请填写《2013-201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意见反馈表》,由各院(部)教学办公室汇总后于4月14日前报送考试中心,逾期未交者,将视为同意本《计划表》中的安排。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院(部)所开设课程或授课班级是否存在漏排、重排现象,课程考试时间是否存在冲突。

2、《计划表》中已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将课程代码和年级相同的课程拟编为同一试卷编号,采用同一套试卷进行考试。如学科组认为所列班级不宜采用同一套试卷进行考试的,请在反馈表中注明。

3、本《计划表》分为《计划表(1)》和《计划表(2)》,《计划表(1)》中课程的考试形式默认为笔试闭卷并统一由考试中心组织安排,任课教师和学生可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拟定);《计划表(2)》中对已批准过的非闭卷考试课程列出了考试形式(如开卷考试、上机考试、口语考试、撰写论文等),如学科组认为某些课程需要变更考试形式,请在反馈表中注明,并同时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课程考试形式变更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报送考试中心备案执行。对非闭卷考试课程由开课院(部)自行组织,考试安排情况(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信息)须在4月14日(星期一)前加盖公章后,报送考试中心备案,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巡视。

4、请各教学院(部)将《计划表(1)》每门课程在本部门(或该课程所在学科组、教研室)内根据考试安排情况确定该课程考试负责人,并报教务处考试中心。5个考场以内的设1名课程考试负责人,6至10个考场设2名课程考试负责人,超过10个考场的以此类推。考试负责人名单请于5月5日(星期一)之前报送考试中心。

5、集中考试拟分为三个阶段(第15周、17周、19-20周)。考试时间定于第10周(4月25日,毕业班最后一学期课程)的,请开课院(部)通知课程所在学科组于第8周周五(4月11日)之前按要求将试卷报送考试中心,以便印制。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