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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医学类专业学生教学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5浏览量:

教务字[2020]58号



各教学院部、见习单位、见习生: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7级医学类学生教学见习将于2020年5月开始。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见习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教学见习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2017级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

二、见习时间

2020年5月28-2020年7月8日

三、上岗条件

学生健康状况持续14天无异常(提供14天体温监测记录和个人活动轨迹),持有居住地健康码绿码,且符合见习单位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四、见习管理

1.做好见习生健康排查。各教学院部要持续对习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进行监测,严格按照见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习生的健康审核,做到把关严密,坚决防止疫情带入

2.严格执行见习闭环管理。见习单位要严格执行习生“点对点”闭环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严禁习生自行在外租房住宿;习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学生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落实习生上下班闭环管理,习生在岗和停岗期间不得离开习单位各教学院部要督查见习生进行每日体温晨、午、晚检工作,每日离开寝室、上班、下班和回到寝室时均需在学校企业微信平台打卡往返途中离、到达车站和实习单位时亦需打卡)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见习地点及动向,及时与异常流动学生沟通并将异常现象报告学校。

3.落实属地管理规定。习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见习生准备好口罩等防控物资。在南昌市区外习的习生的个人疫情防控统一由所在见习单位负责管理;在南昌市区内习单位习且在学校抚生校区住宿的习生,其宿舍管理按学校统一要求执行,其在岗期间的疫情防控管理由见习单位统一负责。如有在习期间出现感染新冠肺炎或疑似感染的学生,由习单位立即依据属地相关规定,隔离治疗或观察,并及时向学校通报。

4.构建严密网络化防控体系。习单位要构建习单位-科教科(或教学管理部门)-习组-寝室-个人”五级防控体系,形成网格化管理体系。要建立疫情信息员制度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各寝室设疫情信息员1名(寝室长兼任),各习组设疫情信息员1名(习组长兼任),科教科(或教学管理部门)设疫情信息员1名(科长兼任),习单位至少设1名疫情联络员。

5.严格外出请销假管理。单位应全面掌握见习生的流动情况,严格履行见习生外出请销假程序,引导学生非必要原因不得离开见习单位,不到人流密集区域逗留。外出的见习生返岗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者,及时报告,并配合进行应急处置。

6.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见习单位应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通过网站、微信、QQ群、短信等多种渠道和信息化手段,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积极引导学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避免引发恐慌。

7.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见习单位应设立心理咨询指导中心,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等多种渠道为见习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防护知识宣传,直接与咨询老师进行网络交流,给予见习生在线答疑辅导,帮助解决心理困惑和疏导心理情绪。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