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3]73号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现决定开展专业自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全面梳理学校专业办学情况,突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专业合理定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
二、评估对象
学校开设的本科专业(不含停招专业)。
三、具体实施
各学院成立专业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院部专业自评相关工作。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学院根据审核评估通知要求和评估指标逐条对照检查,收集支撑材料并分目录整理存档,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形成专业自评报告。
四、有关事项
1.各学院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落实专业的办学质量为重点,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期落实,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2.各学院于6月15日前将专业自评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以院部为单位发送邮箱717045538@qq.com。
附件:
1.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自评参考指标体系
2.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自评报告参考模版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