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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浏览量:

教务字[2023]73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的通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现决定开展专业自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全面梳理学校专业办学情况,突出专业内涵建设,强化专业合理定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

二、评估对象

学校开设的本科专业(不含停招专业)。

三、具体实施

各学院成立专业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院部专业自评相关工作。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学院根据审核评估通知要求和评估指标逐条对照检查,收集支撑材料并分目录整理存档,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形成专业自评报告

、有关事项

1.各学院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落实专业的办学质量为重点,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期落实,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2.各学院615日前专业自评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以院部为单位发送邮箱717045538@qq.com

 

附件:

1.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自评参考指标体系

2.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自评报告参考模版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5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