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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5-10-19浏览量:

专业建设的质量和人才培养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为加快我校专业建设步伐,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通过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人才培养口径,促进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全面改革,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从年龄、结构、职称的整体优化,促进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水平和效益,强化办学特色,培养面向医疗、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医药行业发展和国家需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专业建设原则

1、坚持优化专业结构和提高教育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专业建设。

2、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学校发展规划的需要,重点建设和扶植学术水平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教学基础条件好、社会适应面广,具有地方特色和社会效益的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

3、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口,以专业过程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提高专业教学质量。

二、专业建设要求

(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发展计划

根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学校应优先发展适应健康产业需要的本科专业,积极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相关和国际化战略需要的本科专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改造发展相关学科专业,大力加强传统优势学科专业。各专业必须遵循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找准定位,把握发展方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定具体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专业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

(二)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培养人才的纲领,是该专业组织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体现了该专业发展的思路和人才培养方向,是决定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数。因而,各专业应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需求的趋势,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须体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学生人文与科学素质的提高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培养,加强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优先建设专业基础课,主干课,增加选修课,逐步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高质量的课程和课程群;加强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精心选择本专业的教材,并积极组织力量,编写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习题集和实验(实习)指导书,编制辅助教学课件,形成一套完整的立体化教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

制订科学合理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积极引进专业的高层次人才,逐步形成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的专业师资队伍;重视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师资进修提高有年度计划;鼓励专业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专题研讨,及时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专业教学质量,要求专业教师在完成任务的同时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对教学形成良好的支撑。

(四)加强实践教学,建设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基地

实践教学侧重于对理论知识的验证、强化和拓展,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和操作性,对学生知识的掌握、素质的培养、能力的形成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专业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切实把实践环节教学落实到位。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研究、分析和解决本专业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改革实验室管理体制,制定专业教学实验室的建设计划,逐步建立为专业教学所必需的设备先进,利用率高的专业实验室,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确保实验课程的开出率和开出质量;加强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一批稳定的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校内外实习基地,构建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教学。

(五)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文件建设

专业的建设、改造和发展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院院长应亲自主持专业建设、改造和发展工作,每个专业都要有专业负责人,形成专业建设骨干力量,确保专业的建设和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各学院要根据学科发展趋势与专业定位不断调整教学基本文件内容,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要在教育内容上充分体现专业特色与人才培养特色,寻求专业突破口,将教育内容与学科专业发展趋势紧密结合,充分反映学科前沿及专业发展动态。

三、专业建设管理

(一)为促进专业的发展,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对专业建设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对适应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办学效益好、培养质量高的专业,在经费、招生等发面予以优先支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建设不力致使办学质量难以保证或虽具备条件但非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则限期整改甚至暂停招生。新专业的评估标准见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体系》;特色专业的评估标准见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特色专业评估体系》。

(二)新专业管理

为保证新办本科专业的办学条件,提高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学校将在新办本科专业开始招生后的第4学期对新专业的教学条件建设与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三)特色专业管理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结构,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学校设立特色专业,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声誉好的专业可自行申报学校特色专业。学校特色专业的申报要求与管理办法见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特色专业评估体系》。

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由学院负责管理,各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及质量分析由各院(部)和招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于新专业的建设。专业建设经费必须由专款专用。

根据专业建设,学校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体系》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特色专业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