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的文件精神,2018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校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二、填报内容
1、《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2、《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3、《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各报表样表请参见附件1,填报说明(附件2)请到学校教务处网页或者江中教学秘书QQ群下载。
三、相关要求
1、填报时间段统一按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从2017年的9月1日到2018年的8月31日)进行统计。
2、各表格中每个栏目均要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无则填“0”,不可空项,填写的内容前后要一致;基表中实验室名称请按附件3中名称填写,如有名称需改动的可调整并注明,但编码不能改动;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3、报表时需填报书面文稿和电子文稿各一份,书面文稿需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上报。
4、由于此报表信息非常重要,请各教学院(部)、科研部门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及时填报,对数据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完整。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之前将填报数据的书面文稿和电子文稿一并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
5、没有实验室的部门可以不用填写此报表。
6、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教务处实验管理科沟通,以确保本次数据填报工作顺利进行。
四、其它事项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部门、姓名、电话、QQ号)于2018年9月15日之前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联系人:罗晶,电话:0791-87119013,E-mail:278885107@qq.com.
附件1 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xls
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doc
附件3 实验室设置一览表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