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重点实验室及研究中心: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强化实验技能,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2019年继续开展开放性实验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位教师最多只能填报一个开放性实验项目,学生人数12-20人。
2、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承担至少一项开放性实验项目。
3、项目资助经费0.3万包干到项目负责人,工作量按绩效文件中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4、申报者需提交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及实验指导材料。所填表格均一式两份,分别于教务处一份,使用单位一份。
5、申报内容见附件3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所在部门于2019年1月14日下班之前将申报表和实验指导材料汇总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立德楼1204-01)。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将采用书面通知和教务公告形式对外公布立项结果。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管理科,联系人:罗晶,联系电话:87119013,开放性实验项目交流群,QQ:99145318。
附件1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2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指南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