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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期末集中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2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第二、三阶段已于2012611日开始。自开考以来,全校遵循前几个学期有关考试的工作要求,上下齐心,齐抓共管、从严治考,课程考试负责人、监考人员以及巡考人员基本按要求尽职尽责,做好了各项考试工作,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做出贡献。然而校领导和处级巡视在巡考过程中,依然发现还有以下不足之处:

一、学生方面

1、部分学生进入考场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并放置在座位左上角;有的证件上的照片、文字等信息模糊,甚至无法辨认。

2、有学生携带手机带入考场;甚至用手机上网查寻答案,或用手机相互传递答案。

3、有学生考前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考试资料写在课桌面上或抽屉里,还有的直接夹带相关材料进入考场。

4、在考场上不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甚至顶撞监考老师。

二、工作人员方面

1、监考老师没有佩带监考证上岗,或没有将本人校园卡放入监考证内;仍有考试负责人和监考老师出现迟到或不到的现象。

2、个别监考人员没有严格执行监考要求,开考前没有及时清理考场,没有严查学生证件,没有要求学生禁带手机入场,没有发现学生在课桌上、抽屉里写有与考试相关内容。

3、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未能按要求一前一后站立;个别存在看书籍、发短信、中途离开考场、串岗聊天等现象;

4、监考结束后,未能及时将考场情况登记表交回考试中心,大部分监考证没有交还考试中心。

5、个别巡视人员没有到场或没有完成整场巡视。

希望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针对以上情况,加强教育、提醒学生与督促监考,进一步规范相关的考试工作:

1、请学工部门提醒学生,在集中考试期间,就将教室里的书籍、物品带走;照片模糊或有遮挡物的证件不能成为有效证件;通知学生手机不准携带入考场。

2、各学院加强学生教育,维护监考老师监考的权威性,禁止出现顶撞、威胁监考老师的现象。

3、监考人员要佩戴“监考证”上岗,要将本人“校园卡”放入“监考证”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抽回校园卡,“监考证”由考试负责人统一及时交还考试中心;

4、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清、宣、查、巡、点、记”六字监考规范,要在开考前加强对学生证件的检查,没有带有效证件的学生不能进入考场;要在开考前加强对考场桌面、抽屉的检查,避免学生夹带材料进入考场或将考试相关内容写在桌面上或抽屉里,如有上述情况要在开考前清除,如无法清除则应提出更换考场;要加强对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检查,严禁携带进入考场,对已带入的要在开考前要求学生上交;要加强考场巡视以及对考场纪律的监控,对考生违纪、作弊的苗头要进行制止,对已构成违纪、作弊的事实要进行认定与查处。

5、巡考人员要按时到场,认真履行巡考职责,加强对监考人员的指导与监督,加强对学生不当行为的纠正与处理。

 

201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