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务字[2013]1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2-2013学年第2学期选修课开课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教务处参照2011-2012学年建立的选修课课程库,汇总形成了《2012-2013学年第2学期选修课程开课计划表》(见附表)。根据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
2.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及创新能力;
3.有利于启迪学生的思路、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
4.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5.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新兴学科及学科发展动向;
6.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申报要求
1.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在该课程的学科领域内有专门的研究。
2.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申报开设一门选修课程;若课程成熟、教学评价较好且教有余力的教师,可允许开设2门课程。
3.选修课均为理论讲授,不设上机、实验或其它实践环节。
4. 任课教师须确定课程教材,但学生教材遵循自愿原则。教师采用自编教材或讲义的,须交一份至教务处备案。
三、教学管理及要求
1.拟开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3-4节,每次2学时;周一至周五晚上18:30-20:50(10-12节),每次3学时。学时对应的开课时间段分别是:32学时为5-15周,24学时为5-12周,16学时为5-10周或11-16周或3-4节5-12周。
2.主讲教师应严格课堂纪律和考勤制度,对缺课1/3课时以上的学生,不得让其参加该课程考核。学期结束前须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课终成绩由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
3.严禁整堂播放视频。若确有需要播放视频材料的,建议连续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要有相关讲解。
4.对学生和巡视员反映的教学质量差、内容陈旧的课程,教务处会向当事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整改仍未改观者将取消其开课资格。
四、有关说明
1. 已开过课程实行网上申报。请登陆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wc.jxtcmi.com/),首先在[信息维护]——[个人简历]项填写个人简介,然后在[信息维护]——[选修课开课申请]项申报选修课程,申报完成之后,打印申报表并交学院盖章。
2.选课人数不到30人的课程不能开班,不允许跨校区选课。
3.新开选修课的教师,请到教务处的网页上下载《选修课程申报表》(网址:http://jwc.jxtcmi.com/)并填写信息,由课程所属学院学科组签署意见后将申报表(书面和电子版)、教学大纲(电子版)一并交至院(部)完成对教师授课资格及教学材料的审查,汇总后交教务教材科。
五、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要求,学校每学期须开出鉴赏类课程供学生完成的教育部规定的学分(人文艺术鉴赏类),课程包括:美术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影视鉴赏、艺术导论、戏剧鉴赏、戏曲鉴赏、音乐鉴赏。请人文学院根据开课需要遴选教师并组织申报。
六、为保证选修课课程容量及类别,现根据学生选课学分要求及各学院近三年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要求各学院按照以下最低教学班次开出选修课程:
开课学院 |
教学班次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基础医学院 |
28 |
计算机学院 |
1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8 |
护理学院 |
2 |
临床医学院 |
9 |
人文学院 |
36(含鉴赏类16班次) |
思政教学部 |
4 |
体育教学部 |
3 |
药学院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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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请各教学院(部)组织有关教师按要求填报好《2012-2013学年第2学期选修课开课计划表》中相关信息,并将相关材料的书面文稿(加盖公章)及相应电子文档于2013年3月7日16:30之前交教务处教务教材科。
附件一:《2012-2013学年第2学期选修课程拟开课计划表》
附件二:《教师网上申报选修课程操作指南》
附件三:《选修课程申报表》
附件四:《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体例》
江西中医学院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2012-2013学年第2学期 选修课 申报
抄 报:
江西中医学院教务处 2013年3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