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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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开放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2浏览量:

各教学院(部)、重点实验室及研究中心: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强化实验技能,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2018年继续开展开放性实验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原则

开放性实验教学是实验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注重基础技能、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学校择优资助,力争体现以下原则。

1、综合性:加强多学科知识点的交叉融合,强化基础,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2、普遍性:覆盖面大,注重基础技能操作,使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操作技能得到普遍提高。

二、立项范围开放性实验项目主要包括:

1、计划内实验项目,学生跨专业选做其培养计划内未开设的其它专业培养计划内实验项目;

2、计划外实验项目,实验室自行设计提供的培养计划外实验项目;

3、自拟实验项目,根据社会现象或关注热点,且学校实验室能提供实验条件,自拟实验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每位教师最多只能填报一个开放性实验项目,学生人数≦20人。

2、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承担至少一项开放性实验项目。

3、项目资助经费0.3万至0.5万不等,包干到项目负责人,工作量按绩效文件中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4、申报者需提交《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及实验指导材料。所填表格均一式两份,分别于教务处一份,使用单位一份。

四、申报时间请申报人所在部门于2018年1月16日之前将申报表和实验指导材料汇总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立德楼1204-01)。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将采用书面通知和教务公告形式对外公布立项结果。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管理科,联系人:罗晶,联系电话:87119013,开放性实验项目交流群,QQ:99145318。

附件1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2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二○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