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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1浏览量:


各院(部)、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的文件精神2018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校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二、填报内容

1、《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2、《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3、《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各报表样表请参见附件1,填报说明(附件2)请到学校教务处网页或者江中教学秘书QQ群下载。

三、相关要求

1、填报时间段统一按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从2017年的91日到2018年的831日)进行统计。

2、各表格中每个栏目均要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无则填“0”,不可空项,填写的内容前后要一致;基表中实验室名称请按附件3中名称填写,如有名称需改动的可调整并注明,但编码不能改动;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3、报表时需填报书面文稿和电子文稿各一份,书面文稿需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上报。

4、由于此报表信息非常重要,请各教学院(部)、科研部门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及时填报,对数据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完整。截止时间2018921之前将填报数据的书面文稿和电子文稿一并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

5、没有实验室的部门可以不用填写此报表。

6、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教务处实验管理科沟通,以确保本次数据填报工作顺利进行。

四、其它事项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部门、姓名、电话、QQ号)于2018915日之前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联系人:罗晶,电话:0791-87119013E-mail278885107@qq.com.

附件1 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xls

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doc

附件3 实验室设置一览表

 

江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