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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2017学年第2学期任选课期末考试安排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5浏览量:

各教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12周、第17周为校任选课(不包括网络课程、开放性实验)期末集中考试周,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第12周(18:30-20:30)

第17周(14:20-16:20)(18:30-20:30);

地点:具体安排见附件及新版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二、考试形式

具体方式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闭卷论文、开卷论文、实践操作和技能考核。

闭卷考试、开卷考试、闭卷论文、开卷论文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实践操作和技能考核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三、命题要求

1.任课教师须按《江西中医药大学课程考试与试卷规范意见》要求进行命题(如以论文形式考试,则出题不少于6题,学生从中选择一题论述),组成一份试卷,经录入、校对并由学科组组长审核无误后,在指定时间内由任课教师连同经学科组长亲笔签名同意的《江西中医药大学考试试卷入库审核表》(校选修课用)交考试中心,凭表方可入库。试卷当场打印并由交卷人签名,试卷参考答案(含评分标准)由各教学院(部)学科组存档,因逾期或没有《审核表》而影响正常考试的,由所在学科组负责。

说明:如相同课程不同时间段授课,必须分别命题且内容不得重复;如相同课程不同教师授课,由学科组决定是否采用相同试卷。

2.不适合纸质卷面考试的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课程,由任课教师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考试形式变更申请表》,并附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备注:已提交过的课程,无需再提交,如考试方案和评分细则发生改变需另行提交

3.试卷提交时间:

第12周考试课程,4月25日之前;第17周考试课程,5月26日之前。

四、监考安排

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录入新版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第12周于4月25日安排完成,第17周于5月26日前完成,在考前院部督促监考人员按时到岗。

五、考试要求

1.学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学生考前教育,诚实守信;学生需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不实行单人单座,但必须按指定座位就坐,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2.在湾里校区考试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2天到考试中心整理考试试卷,仔细清点并核查无误后,密封考试试卷袋,并按有关规定存放,考试当天任课教师凭本人校园卡组织领取、发放、收回试卷等相关工作;在阳明校区考试课程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2天凭本人校园卡到考试中心领卷,并负责考试当天试卷的发放、收回等相关工作。

3.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宣、清、查、巡、记、点”的监考职责,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4. 考试时间和地点各学院学办及任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学生到新版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查询。